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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经快到了正午时分,天气越发燥热,有很多百姓受不得大太阳,纷纷抄起家伙事遮挡阳光,油纸伞,包袱皮,甚至是宽大的衣袖,手巧的用树上的枝条编织成环形,套在头上,却没有舍得离开的人。
方郎中之后,陆续有人上台对祝神医发起挑战,无一不是灰头土脸的下台,即便的比较难以解决的哮喘,癫痫等病症,祝神医仍是手到擒来。
“快快让开啊,快点!”
台下纷乱,一个一身是血的强壮汉子抬着个人,他也顾不得那么多,直接带着人上台。
“呜呜,我苦命的孩儿啊,这以后成了残废可怎么办,是爹娘对不起你啊!”
一个妇人在台下哭嚎不止,有好心的百姓问出事情的原因。
这一家一共就三口人,在市井中讨生活。儿子李三才十五岁,还没娶媳妇,是个孝顺的孩子,这几天他身子不爽利,就一直拖着,寻思着家里不宽裕,看病喝汤药得用不少银钱,足够爹娘做几天工的。
李三的爹爹在码头给人扛包做苦力,娘亲缝缝补补,赚几个铜板。李三这个人耿直厚道,之前在一家粮油店做伙计,因为目睹账房做假账,提出异议,被开了回来。
李三觉得不公平,心灰意冷,刚帮爹娘砍柴,心思恍惚,砍到了手指头,手指只剩下一层皮,已经断了。
这种情况,就是神仙也不能医治,医馆的坐堂大夫也是好心,就告诉李三的娘亲,祝神医在悦来客栈对面搭着擂台,若是运气好,说不定有救。
对比刚刚的一些慢性病来说,血淋淋的断指在眼前,更为直观,刚刚还议论纷纷的百姓们即刻屏气凝神,他们相信祝神医能够创造奇迹。
“指头都断了,能接上?那岂不是被砍了脑袋的犯人接上头还能活着了?”
一个泼皮无赖“呸”了一声,站在一旁说风凉话。场面异常安静,百姓们的目光都瞪着泼皮。
“我不说了,嘿嘿,大家继续看。”
众人的目光责难,泼皮很是不好意思,尴尬地扯了扯嘴角笑了两声,用手捂住嘴巴防止嘴贱,这里面很多妇人给他甩眼刀子,如不是此刻紧张着,他说不定被丢烂菜叶了,还好躲过一劫。
“祝神医,求您救救犬子吧!小的愿意做牛做马报答您的恩德!”
汉子扑通一声,跪在擂台上,眼含热泪,内心绝望。他就这么一个儿子,如果真成了残废,娶不到媳妇不说,以后可怎么养活自己。
家中条件不好,他儿子李三从小很懂事,性子也随了他,忠厚老实,见不得阴私,就因为脑子不转弯,才被粮油店的账房伙计们排挤,那份工也干不下去了。
莫颜眼神一亮,接断指,这是现代才有的技术,说起来还挺复杂,不单单要接骨,还需要接神经。李三的手指有皮肉连着,组织没有坏死,若是能接骨,成功率还是相当高的,若是祝神医没这两下子,莫颜考虑做这个好事。
汉子在台子上跪着,别的郎中不好上台来,而台下的千万双眼睛盯着,祝神医若是不救治,就是砸了自己的牌子。
“我说你轻些!快起来吧!”
汉子把头磕得响亮,擂台都在晃动,祝神医撇撇嘴,谁说功夫高的人就不能恐高啊,这愣头青是不是会铁头功,一会儿能把台子撞散架子。
“神医是答应救犬子了吗?”
汉子额角上见了血,他随便用手一抹,眼中带着不可置信,只是听着医馆大夫的所说,抱着试试看的心理,如果不试试,他觉得对不起儿子。
“恩,算你走运。”
祝神医气急败坏,用手摸了摸胡子,这一摸不要紧,胡子被摸下去一把大,露出泛青色的下巴。
“神医,您……”
这一幕太快,汉子目瞪口呆,祝神医不愧是高人,胡子轻轻一摸,就能全掉下来。
“本神医有特制的药水。”
祝神医囧了一下,以后易容应当注意天气变化,天热,胶水被汗水打湿,失去了粘稠度,结果这么一摸就下来了。
“祝神医,您的药水卖不卖?我愿意出一百两金子买!”
看台下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大汉,眼神冒着激动的光,他的胡子一天不刮就会疯长,每次和娘子亲亲,娘子都嫌弃他的胡子扎人,可是天天剃胡子容易刮伤脸颊,让他很是烦恼,如果有神医的药水一抹,就能恢复本来面貌多好。
离得近,莫颜看到祝神医的面皮抽动一下,在右腮处鼓起来一个蚊子叮咬大小的包,这下她可以确定,神医是易容的。“小姐,您是怎么看出来的?”
墨冰怀疑,是因为她有关于神医的消息,而自家小姐第一见到其人,能辩解出来,可见观察力敏锐。
“王爷我和说过。”
莫颜眨眨眼,万俟玉翎有人皮面具,戴上就和变了人一样。说是人皮,实则用的是一种树木出产的汁液做成,那种汁液产量稀少不说,会做人皮面具的匠人少之又少。
开始莫颜只是怀疑,神医应该不会用本来面目示人,等到祝神医胡子掉了之后,她在心中确定。
“神医,您真是好人啊,我儿子有救了!”
妇人抹了一把眼泪,在台下不放心,也跟着走上台来。
“本神医需要准备一刻钟,拉上帷幕,半个时辰之后见分晓。”
祝神医对着众人挥手,很快,四周拉上一块红色的帷幕,阻挡众人的视线。
郎中们都想看神医如何救治,可众人知晓这是秘法,就算看了也未必能偷师,只得老实地顶着大太阳,耐心等待。
正午时分,台下的百姓们却无人离开,莫颜本想到客栈里歇晌,想着回去了,一会儿人多,就没了好位置。
“小姐,您坐在树荫下,先用点心垫垫肚子吧。”
墨冰从食盒中取出几碟子小点心,茶壶茶碗等物,把小凳子放在阴凉地。
“恩。”
莫颜吃着点心,喝着茶水,眼观六路,耳听八方,周围站着好几位从京都来参加挑战的郎中,只是太医还没现身。“杨太医,您真的来了!”
莫颜身边的方郎中突然站起身,激动得面带红光,他怕了拍身上的土,毕恭毕敬地对身边的老者施礼。
老者一身灰色衣衫,胡子半白半黑,一身药香气,面色凝重,看起来很有威势,比神医更像神医。
“恩,老夫就是来看看热闹。”
杨太医祖上一直在太医院任职,到了他这辈,已经颇为有名望,他时常给太后和皇上看病,颇得信任。
杨太医其实早就来了,冷眼旁观,祝神医解决疑难杂症手到擒来,就算是他也无法比拟,上台挑战,最后落得个灰头土脸,可如果悄悄地溜走,让这些京都来的郎中们知道,对名声有影响,杨太医很纠结。
帘幕之后,传来妇人的哭嚎声,众人眼睛紧紧地盯着,好像眼刀子能把帷幕戳穿一个窟窿一般。“小姐,指头都断了,还能复原?”
墨冰在医术上也算是小有成就,但是能把断了血淋淋的指头接上,早已经超出她的认知。
“当然能,只要组织不坏死就好。”
李三的手指未完全的断离,仍有一点皮肤或组织相连,其中可能有细小的血管,足以提供营养,避免手指坏死。他算是运气好的,能在第一时间找到神医,若是耽搁一会儿,恐怕就不太好了。
天太热,手指需要包扎止血,还要消毒。手指断离之后,虽失去血脉滋养,但短时间内尚有生机,而时间一长,则变性腐烂。
“小姐,您是不是……”
墨冰想到那种可能,眼神一亮,冷淡的面容顿时变得鲜活起来,她拉住莫颜的衣摆,刻意压低声音问道,“那怎么才能接上?”
指头断了,不是断在关节处,切口整齐,这种情况下,还能用胶水粘上不成?就算是勉强把皮缝合,手指断了,也是废人一个。
“断骨用金属丝直接连接,再把断开的肌腱缝合。”
莫颜正心无旁骛地听着杨太医和方郎中的对话,墨冰一问,她马上解答,这方面早晚要露馅,她不需要隐藏自己。
“原来,原来竟然是这样!”
如此说来,若是断臂也能接上?上了战场的士兵,是不是可以减少伤亡?
“能,不过需要技术。”
成千上万的人,手术根本忙不过来,不过用现代的外科手术,能有效减少伤亡率。
二人说了几句,时间在漫长的等待中,过了半个时辰。
帘幕被拉开,百姓们看到汉子和妇人正在跪地不停地磕头,喊着“神仙”,再看李三,已经能从担架上坐起身,他的指头被一层白色的纱布包扎,没有之前的沮丧,一副感激涕零的模样。
“祝神医,您真是活菩萨!”
百姓们都想近距离和祝神医站在一处,前面的几位冲向高台,而后面的百姓跟随,很快,高台上挤满了人。
“下去,快下去!”
祝神医大惊失色,高台上承重有限,百姓越来越多,只听“咔嚓”一声,巨大的响声传来,紧接着,祝神医所在的地方破了一个洞口,神医消失不见。
“你们这些刁民!都说了本神医恐高!”
一句话,在百姓们的吵闹声中,逐渐消逝,谁也没听清楚神医在最后说了什么。
台子要坍塌,百姓们三五成群跑下台,两三米高,从台子上掉落,虽说不能摔死,也要受伤。
百姓们眼巴巴地等了半天,不见祝神医的影子,众人齐心合力,一起拆了高台,见到下面的情况,都傻眼了,空无一人。“神医莫不是救人之后被天庭知道,然后升天做神仙了?”
一直等到天色黑暗,神医仍旧没能出现,百姓们跑到悦来客栈质问,这下伙计傻眼了,他们客栈一百来间房屋都住满了,就是没有白胡子老头。
客房内,锦娘津津有味地听着莫颜讲述白日之事,面上带着遗憾,“这么说,祝神医消失了,那么明天的擂台要泡汤了?”
“早知道我今日就应当留下来。”
锦娘摇摇头,如果明日神医不来摆擂台,那么她就要带着莫颜回去了。想到此,锦娘笑着问,“莫小姐,明日我想去逛逛,买点布料,您要不要一起?”
“还是不了,天热,我感觉自己中了暑气,身子不爽利。”
莫颜委婉地拒绝,早早地睡下,夜里,房间内没有响动,锦娘并没有出门。
一大早,锦娘和莫颜约定,午时后客栈见面,趁着天黑之前出城,等到明日清早,刚好能到达西山大营,并且调侃几句,若是几天不回去,万俟玉翎还以为锦娘拐走了莫颜。早膳,莫颜特地到大厅中用膳,那个祝神医昨日溜了,她问了伙计,并无人退房,这么说,人还在,说不定又换了一张面皮。
大厅人数不少,几个人一张拼桌,大家默默用膳,也有几人凑在一起,小声议论昨天擂台之事。
“可惜了,听说祝神医会变戏法,我来晚了,没看到!”
“什么戏法,听着不尊重。”
旁边的人用筷子敲了敲桌面,一脸不认同,“祝神医不过是用嘴轻轻地对着那小子的断指吹了一口气,断指立刻变得完好如初了。”
“哇,这么神!”
众人七嘴八舌,把祝神医说得和神仙一样,可惜当时隔着帷幕,他们也没看清楚具体细节。
莫颜抽了抽嘴角,这么说,她失去一个被人追捧为神医和神仙的机会,接断指,她也会!
“小姐,能和您拼桌吗?”
虽然是这么问,但是没得到答复,那人便坐下来。
来者约莫有二十岁左右,一张闪烁的桃花眼,深棕色的绸缎衣衫,配着玉带,脸上抹了点脂粉,一看就是风骚风流的模样。
本朝的男子以温润风流为美,无论男女,审美标准一致,都是喜欢皮肤白皙,光洁之人。有些男子的脸上有坑坑洼洼,学女子用脂粉掩盖。莫颜嗅觉敏锐,最受不了涂脂抹粉的娘娘腔。
“祝神医。”
莫颜夹了一个包子放在口中,对着对面的男子点头打招呼。其实她也不是很确定,故意诈道。“咦?你是怎么知道的?”
祝神医说完,立刻捂住嘴巴,低下头吃包子,做出一副“我什么都没说,你也没听到”的模样。
对于这种掩耳盗铃的人,莫颜抽了抽嘴角,她很怀疑这位神医的智商。
饭毕,祝神医就要溜走,莫颜紧随其后,二人一前一后,来到城边一处竹林内。
“这位小姐,你是怎么认出在下的?”
他很疑惑,和昨日打扮不同,连声音也不一样,身上特地涂抹了脂粉,看着像是个大家公子,怎么也联想不到昨日那个糟老头子上去。
“这个嘛……”
莫颜眨眨眼,她当然没认出来,是凭借出多年的经验,根据身形等诈出来的。但是她当然不能这么说,指了指祝神医的脸,莫颜用手放在唇边轻咳两声,“你的面具没戴好,在侧脸出起来一个小边儿……”
“……”
祝神医无语,从袖兜里掏出一个小镜子,左照右照,刚才一路走来,又出了汗,确实在一边的脸颊处微微有些凸起。“这个李巧手,坑我几坛子好酒,就给了这么几个破烂货!”
祝神医跺跺脚,很是愤然,昨日在大庭广众差点露馅,他气愤地摘下面具,团成一团儿扔在怀中。
“神医,您到底戴了几层?”
莫颜揉了揉额角,祝神医摘下面具,露出的是昨天摆擂台老者的容貌,这显然也是面具。
“就戴了两层,下面可是真脸了。”
早年游历,曾经欠下永平侯府一个人情,所以得到消息,祝神医从江南赶来,要为大吕氏医治,不过大吕氏得的又不是急病,晚去几天死不了,祝神医玩心大起,就想到在汴州城摆擂台。
“这位小姐,你找上在下,可是有事?”
莫颜一度以为祝神医是穿越同仁,隐晦地说了几句话,发现对方完全不懂,不但不懂,对一些医学专业术语,很有兴趣的样子,他从口袋掏出一个小册子,把莫颜的话全部记录下来。
“啧啧,组织这个词不错。”
祝神医边听边记录,好像想到什么,一直写写画画,等约莫一刻钟,才想起莫颜就在旁边。
“神医,您可认得此物?”
莫颜直入主题,下晌要回到客栈,没时间耽搁,她从荷包中取出几朵半干状态的夹竹桃。
“这是番外之物,大越本土很少。”
祝神医接过之后仔细观看,“小姐,此物名为绮丽花,因为花开绚丽,但是在番外也是不常见的,此物稀少的原因,是懂得的人不多。”
说到药性上,祝神医收起吊儿郎当的模样,变得认真起来,他从药理上剖析出夹竹桃的禁忌和药用价值,竟然和莫颜掌握得一般无二。
“番外?”
前几年,大越边境受番外骚扰,万俟玉翎披荆斩棘,亲征数年,这才把南边的边境小国打服了,锦娘是番外派来的奸细,可能性很大。
北地蠢蠢欲动,大吴形势莫测,如若是番外卷土重来,大越真要成了砧板上的鱼肉,四面楚歌。
莫颜眼神暗了暗,把忧心压在心底,她抓紧一切时间和祝神医套近乎。
提到当年的开颅手术,祝神医叹了一口气,这些人只知其一,不知其二。实际上,这些年他往来大越,大吴甚至北地,一直在寻找一种能阵痛消炎的药材。摆擂台,也是希望有人能够超越他,让他从中学习。
神医不过是沽名钓誉,真的能生死人肉白骨,为何挽不回心爱之人?祝神医的紧紧握拳,手背上露出青筋,痛苦地隐忍着。
“也罢,既然你能认出我,那么我就如实说了吧。”
二十年前那次开颅手术,病患在之后确实恢复好转,但是后遗症巨大,昏迷了一周后失去了语言能力,这也是祝神医的一大遗憾,病人无法再次承受二次开颅手术。
开颅手术在现代也属于高风险,例如医生失误造成病人脑损伤,这个手术一直备受争议,祝神医在没有高科技手术器械的前提下,已经非常不易了。
“祝神医,其实我还有点小小的疑惑。”
莫颜转了转眼睛,这个神医看着不靠谱,对医术上是相当严谨的,不然也不会因为开颅手术导致患者失语而奔走二十年,这种精益求精的态度,值得敬佩。
人的病症不单单是五脏六腑,还有精神,若是受到刺激之后,人就会变得精神失常,疯疯癫癫,但是古人似乎并不认为这是一种病。
“小姐说的可是疯癫之症?”
祝神医摸摸下巴,发现光溜溜一片,他没粘那些假胡子。
疯癫并不是算是病,是心理压力过大导致,最多能开一些安神药,等病人醒来之后,再次陷入疯癫的轮回。所谓心病还须心药医,他是神医但不是神仙,弄不来心药,所以这方面,他从不涉猎。
“神经病也是病。”
莫颜肯定,在现代有专门的精神病医院,当然,受刺激时常是一个方面,此病可遗传。
“绝症。”
祝神医露出一抹深思之色,若是按照莫颜所说,进行心理上的疏导,或许能根治也说不定。
作为医者,视野要开阔,眼中不能存在局限性,病了不是喝药那么简单,有些病是从内心发生的,喝药只能治疗身体,却不能治疗精神。
人活着,靠的就是精气神,这三种缺一不可,若是失去了精神,就可行尸走肉一般,了无生趣。
“这位小姐,你的话让祝某茅塞顿开,请受祝某一拜。”
祝神医想通之后,立刻有了兴趣。神医光环加深,这么多年几乎甚少碰到疑难杂症,他一直在寻找攻克的方向。
“不不,请神医收小女子为徒。”
机不可失,失不再来,莫颜一咬牙,扑通一声跪下。虽然下跪不习惯,但是总比跪皇上好多了。
“这个……”
祝神医唬了一跳,片刻后,脸上露出喜悦之情,这一身医术,后继无人,死后只能带入棺材,不如找一个聪慧品行好的徒弟发扬光大。
“好徒儿,起来吧。”
想通之后,祝神医哈哈大笑,他心爱之人死去,一辈子没成亲,现在多了莫颜这个徒弟,自是欢喜。
以前不是没人上门,但是功利心太重,学医不是为了功名利禄,而是一种爱好,从内里往外的喜欢,否则怎么能静下心?莫颜简单介绍了自己的身份,包括和永平侯府一些龌龊,也用简洁的字眼表达清楚,永平侯府曾经帮助过师父,所以医治大吕氏为了还人情,她不会反对。
“好徒儿,既然如此,咱们就在京都相见。”
祝神医欣慰地点点头,只有心存坦荡之人,才配做他的徒弟,当然了,长的好看更好些。
“师父,您老人家能不能露出真容,让徒儿瞻仰一番?”
莫颜的眼中跳动着小火焰,做崇拜状,自家师父摆个擂台,还要故作姿态,鲜花和掌声都不能少,她学着现代粉丝看偶像的表情,期盼道。
“既然如此,你看好了。”
祝神医摘下老头子的面具,露出一张笑脸。看上去最多有二十来岁,身长玉立,一双微笑的桃花眼,高挺的鼻梁,正是大越时下最推崇的美男子长相。
莫颜看得呆呆的,呐呐地道,“师父,您是不是还有一层面具?”
“哪有?”
祝神医黑了脸,如一只被踩到尾巴的猫,用手在脸颊后方揭了半天,怒道,“看看,哪来的面具?这是你师父的真容,小徒儿,是不是惊艳了?比大越第一美男的南平王如何?”
“嘿嘿。”
当然还是自家的未婚夫更好,但是这话可不能直接说,莫颜赶紧拍马屁,帮着祝神医顺毛,“当然是师父更胜一筹。”
“好徒儿,为师就是爱听实话。”
祝神医美滋滋地戴上了面具,叮嘱莫颜几句,此行,他还得先到京都去,等医治了大吕氏,再换一张面具去御史府上,以后吃喝都由莫颜安排。
“为师今年四十挂零,喜欢水煮鱼,辣子鸡,还有冷吃兔……”
祝神医无辣不欢,唠唠叨叨说了一连串的菜色,莫颜铭记于心,此行收获巨大,也是她识时务,出门一趟,拐骗了个神医师父。
“师父,那个徒儿有话说。”
光有师徒之名,莫颜总觉得不踏实。书上写了,拜师一般都会得到拜师礼,她用吃食孝敬师父,总要得点什么,她看那人皮面具就不错。
“面具?”
祝神医想了想,从怀中掏出一个薄如蝉翼的面具,“这是上次李巧手那个老家伙打赌输为师的,喏,是个美人面具,和徒儿你的脸型差不多。”
反正留着也用不上,祝神医很大方,随手丢给莫颜,他一脸纠结,从袖兜翻出一个口袋,闭上眼睛递出去,“喏,这是为师送你的见面礼,里面有三颗小还丹,是用千年人参等物炼制而成,可护心脉,保命。”
祝神医用了几百种名贵的药材,一共才炼制了五颗,他自己也只剩下四颗,对莫颜,已经是格外的大方了。什么都不如这样的药材珍贵,莫颜诚心诚意地接过,一脸感激,这三颗药丸等于三次救命之恩啊。
“好了,既如此,你就早早回去吧。咱们师徒京都再见。”
祝神医说着,潇洒地挥挥手,身形一闪,很快消失在原地。
许久之后,墨冰在林中现身,“恭喜小姐拜得名师。”
“墨冰,咱们走吧,快到午时,锦娘就要回来了。”
莫颜掩饰住脸上的喜悦,主仆二人在回程的路上买了新鲜的瓜果点心和小物件。
晌午过后,锦娘按时归来,她身边的小丫鬟抱着几匹布料,上了马车,路上二人话不多,闲聊几句,一直到第二天清晨回到西山大营。
“回来了?”
万俟玉翎骑着马,在营门口处等待。
锦娘见此,微微一笑,“莫小姐,将军来接你了。”
莫颜下了马车,与万俟玉翎站在一处,也就是两天未见,总觉得看不够一样,刚刚得了宝贝,她只想和他分享。
“走吧。”
在士兵的注视下,万俟玉翎把莫颜抱上马,接着策马离开,只留下一地的尘埃和呆愣如僵尸的士兵们,他们不会是在做梦吧。回到小院,莫颜迫不及待地拉着万俟玉翎进门,从怀中掏出小瓷瓶,路上她已经分好了药丸,留下一颗,剩下的两颗给他。
“师父给我的,我留下一颗,剩下的给你。”
莫颜想,二哥总是从事危险活动,说不定能用上,而万俟玉翎更不容易,盼着他死的人太多了,隔三差五就有一批刺杀的人,还是留下小还丹备用。
万俟玉翎神色微暖,默默地接过来。这丫头,真是不知道这三颗药丸有多么珍贵,就连皇上都想得到的东西。
万俟御风已经派人查找祝神医的下落良久,无奈对方行踪不定,神出鬼没。这次来到京都现身,皇上恐怕还要有所动作。
谁都知道命珍贵,莫颜留下一颗不是给自己,却把大头给了他,万俟玉翎轻轻地在她的脸颊印上一吻,终究没舍得辜负这番好意,私下里,却把其中的一颗交给了墨冰,以备不时之需。
莫颜离开这两天,万俟玉翎一直处理军营上的琐事,没回小院。这两天,已经习惯了她在身边,只要回到院子,就能看到她在门口等待,厨房上空袅袅的炊烟,他从没感受过这种心灵上得到宁静的滋味。万俟玉翎想了两天,终于认清楚自己的心意,若说于太后这辈子干的唯一的好事,便是撺掇皇上把莫颜赐给他做南平王妃。